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27 19:07:21網絡整理
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制度化建設,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考專科、對口升學專科及五年一貫制和“3+2”專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學校標識碼:4114014627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九條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錄取通知書簽發人:校長裴忠澤
第十一條學校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區倍加造鎮;郵編:037000;網址:https://www.dtsz.edu.cn;招生電話:0352-218687818735207007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長、招生部門負責人及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監督組,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招生工作在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招生計劃制定原則:根據社會需求和學校現有的辦學資源(專業布局、教學條件、師資等),確定專業招生規模,經省教育廳核準后執行。
第十六條招生計劃分配辦法:積極響應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推進高職教育發展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發展情況,擴大區域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急需和就業前景看好的專業的招生計劃,適當調減社會需求不足、畢業生就業困難的專業的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按照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和對口升學分專業招生計劃。五年一貫制和“3+2”轉段計劃按照教育廳文件精神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和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招生錄取
第十九條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條招生錄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統一領導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機制。
第二十一條普通高考招生錄取
(一)面向全國招收參加當年高考的考生,錄取分數執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專科錄取分數線標準。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提檔要求的情況下,按照平行志愿,依據考生高考分數高低和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進行錄取。
(三)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即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四)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在考生高考總成績、專業成績分別達到我省當年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序。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總成績進行排序,排序規則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體育類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x40%+(專業成績x7.5)x60%(保留兩位小數)
(五)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總成績、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分別達到我省當年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序。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總成績進行排序,排序規則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藝術類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x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x2.5)x50%(保留兩位小數)
(六)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高考按照物理類、歷史類、體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二十二條對口升學招生錄取
嚴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廳關于2025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工作的相關規定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根據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劃定的專科錄取控制線,按考生成績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總成績相同的,比較單科成績,比較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第二十三條五年一貫制和“3+2”專科招生錄取
學校招收的初中畢業起點五年一貫制專科生五年均在本校學習,前三年按照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后二年納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疇。學校對完成前三年中專階段學業成績合格的學生,準予學籍注冊并轉入后二年高職階段繼續學習。學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職階段學業并成績合格后,由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普通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學歷證書。按照相關辦學協議,“3+2”專科后二年轉段到學校的學生,準予學籍注冊并轉入后二年高職階段繼續學習。學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職階段學業并成績合格后,由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普通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各專業外語語種均為英語。
第二十五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生入學后,學校按有關規定要統一體檢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對在高考報名體檢時弄虛作假者按國家相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六條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學校頒發普通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為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八條各專業學費、公寓費等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2000年高等學校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晉教計財〔2000〕30號)及《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公寓收費的通知》(晉價費字〔2002〕250號)標準收取。各專業學費標準如下:
專業收費標準(元/學年)學制
小學語文教育2600元3
小學數學教育2600元3
小學英語教育4000元3
學前教育2600元3
現代教育技術2600元3
小學教育2600元3
體育教育3000元3
音樂教育5000元3
心理咨詢4000元3
中文4000元3
旅游英語4000元3
大數據技術4000元3
計算機應用技術4000元3
云計算技術應用4000元3
應用英語(幼兒雙語方向)4000元3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4000元3
產品藝術設計6000元3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4000元3
休閑服務與管理4000元3
第二十九條獎助措施
(一)獎學金:設有國家獎學金10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學年。
(二)助學金:國家助學金特困生每年補助最高4000元。
(三)勤工助學:學校給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各種校內外的勤工助學機會,多渠道籌集資金,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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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制度化建設,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考專科、對口升學專科及五年一貫制和“3+2”專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學校標識碼:4114014627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九條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錄取通知書簽發人:校長裴忠澤
第十一條學校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區倍加造鎮;郵編:037000;網址:https://www.dtsz.edu.cn;招生電話:0352-218687818735207007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長、招生部門負責人及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監督組,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招生工作在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招生計劃制定原則:根據社會需求和學校現有的辦學資源(專業布局、教學條件、師資等),確定專業招生規模,經省教育廳核準后執行。
第十六條招生計劃分配辦法:積極響應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推進高職教育發展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發展情況,擴大區域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急需和就業前景看好的專業的招生計劃,適當調減社會需求不足、畢業生就業困難的專業的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按照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和對口升學分專業招生計劃。五年一貫制和“3+2”轉段計劃按照教育廳文件精神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和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招生錄取
第十九條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條招生錄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統一領導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機制。
第二十一條普通高考招生錄取
(一)面向全國招收參加當年高考的考生,錄取分數執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專科錄取分數線標準。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提檔要求的情況下,按照平行志愿,依據考生高考分數高低和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進行錄取。
(三)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即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四)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在考生高考總成績、專業成績分別達到我省當年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序。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總成績進行排序,排序規則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體育類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x40%+(專業成績x7.5)x60%(保留兩位小數)
(五)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總成績、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分別達到我省當年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序。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總成績進行排序,排序規則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藝術類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x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x2.5)x50%(保留兩位小數)
(六)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高考按照物理類、歷史類、體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二十二條對口升學招生錄取
嚴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廳關于2025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工作的相關規定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根據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劃定的專科錄取控制線,按考生成績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總成績相同的,比較單科成績,比較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第二十三條五年一貫制和“3+2”專科招生錄取
學校招收的初中畢業起點五年一貫制專科生五年均在本校學習,前三年按照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后二年納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疇。學校對完成前三年中專階段學業成績合格的學生,準予學籍注冊并轉入后二年高職階段繼續學習。學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職階段學業并成績合格后,由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普通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學歷證書。按照相關辦學協議,“3+2”專科后二年轉段到學校的學生,準予學籍注冊并轉入后二年高職階段繼續學習。學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職階段學業并成績合格后,由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普通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各專業外語語種均為英語。
第二十五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生入學后,學校按有關規定要統一體檢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對在高考報名體檢時弄虛作假者按國家相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六條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學校頒發普通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為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八條各專業學費、公寓費等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2000年高等學校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晉教計財〔2000〕30號)及《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公寓收費的通知》(晉價費字〔2002〕250號)標準收取。各專業學費標準如下:
專業收費標準(元/學年)學制
小學語文教育2600元3
小學數學教育2600元3
小學英語教育4000元3
學前教育2600元3
現代教育技術2600元3
小學教育2600元3
體育教育3000元3
音樂教育5000元3
心理咨詢4000元3
中文4000元3
旅游英語4000元3
大數據技術4000元3
計算機應用技術4000元3
云計算技術應用4000元3
應用英語(幼兒雙語方向)4000元3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4000元3
產品藝術設計6000元3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4000元3
休閑服務與管理4000元3
第二十九條獎助措施
(一)獎學金:設有國家獎學金10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學年。
(二)助學金:國家助學金特困生每年補助最高4000元。
(三)勤工助學:學校給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各種校內外的勤工助學機會,多渠道籌集資金,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標簽:大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