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06-02 15:07:20陽光高考
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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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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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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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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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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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湖校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群賢中路2801號;
稽山校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會稽路428號。
國際商學院、數字貿易學院、網絡傳播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院、酒店管理學院、東部理工數據科學與傳播學院的新生在鏡湖校區就學。
英語學院、東方語言學院、西方語言學院、藝術學院、應用外語學院的新生在稽山校區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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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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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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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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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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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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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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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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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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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完成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按要求取得規定學分,準予畢業。本科畢業生頒發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中作合作辦學招生專業的畢業生,達到外方合作院校學位授予條件,授予外方合作院校學士學位證書。專科畢業生頒發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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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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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成立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及其他招生重大事宜的決策。學校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招生宣傳、咨詢和錄取等招生工作日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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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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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面向全國2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及批次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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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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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預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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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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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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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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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方面的要求,參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因外語、數字媒體藝術、舞蹈表演、戲劇影視文學、影視攝影與制作、播音與主持等專業培養需要,特別提醒有聽力、發音器官缺陷、肢體殘缺、色盲、夜盲者,在填報學校相關專業志愿時請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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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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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二)外語語種要求:報考英語、商務英語、翻譯、應用英語等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考試項目須為英語,其他專業無特殊要求。
(三)學校根據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按規定比例提取考生檔案。
(四)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排名規則,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五)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排名規則,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學校對藝術類專業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專升本、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簡章和章程的規定執行。
(八)學校招生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委員會的加分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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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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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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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費標準根據辦學成本核定,在報省、市有關部門批準后,按學年收取,對本科學生實行學分制收費。普通本科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5520元/學年-32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準為45000元/學年—48000元/學年;高職專業收費標準為26000元/學年,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中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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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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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浙江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或報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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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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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建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社會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家庭經濟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開設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學校特別針對中西部省份優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了“育秀特別助學金”。同時也設立了品學兼優的困難學生專項出國(境)交流學習助學金。
(二)學校面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學生經申請后從事行政助理、后勤服務、圖書館管理等勤工助學工作,并獲取勤工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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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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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5-8911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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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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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國語招生網:https://zs.zyufl.edu.cn/
電話:0575-88343001 88343002 88343003 88343004 88343005
傳真:0575-8911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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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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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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