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理工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17 23:17:02陽光高考
第四章 后續管理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對入學新生的基本信息進行核查。對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規定,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已報到入學的取消學籍,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同時要配合公安、紀檢監察等部門一查到底,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財政廳批準的標準收取學費、宿費。
第十七條 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
第十八條 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生入學一年后成績優異者可提出轉專業申請,按照學校當年學籍管理辦法實施。
第十九條 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哈爾濱理工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哈爾濱理工大學學士學位。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作出修改,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哈爾濱理工大學。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附:
招生信息網站:http://zs.hrbust.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451-86390111
招生電子信箱:hlgzsb@hrbust.edu.cn
校址
西校區: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52號
南校區:哈爾濱市南崗區征儀路249號
東校區:哈爾濱市香坊區三大動力路23號
榮成校區:山東省榮成市學院路20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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