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外貿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1:41:28高考網整理
第十五條錄取規則:
1.錄取批次、投檔比例按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2.對符合增加分數或降低投檔分數要求的考生,按有關照顧錄取政策錄取。
3.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后續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4.對于第一志愿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同一專業志愿內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安排專業。后續志愿(征集志愿)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只能在第一學校志愿錄取完成后進行。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各專業相關科目和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5.當進檔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調錄到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退檔,退檔產生的缺額按高、低分依次遞補。
6.春季高考專業:按專業類別劃定錄取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技能考試成績高的考生。
7.通過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信息網、查詢電話、學院網站對外公布錄取結果。
第五章收費及其他
第十六條考生體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錄取后我院組織進行身體復查。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其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的統一標準。學費:空中乘務專業7000元/學年,其他各專業5000元/學年。如學費調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住宿費: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住宿費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804號)有關規定,學院公寓按住宿條件不同,收取600到1300元/每生·年住宿費(安裝空調的房間按每房間400元加收住宿費,每人具體加收費用標準按房間住宿人數分攤)。
第十八條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院有一整套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規定和政策,已經形成了獎、貸、補、助、減、免的資助體系。家庭困難而又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得到多種資助,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外貿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一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
第二十二條未盡事宜,以上級規定為準。本章程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山東外貿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山東外貿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巨峰路201號
郵政編碼:266100
咨詢電話:0532-5576100155761002
招生監督電話:0532-55761268
學院網址:www.sdwm.cn??www.sdwm.edu.cn
電子郵箱:sdwm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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