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科技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5:23:02高考網整理
第十八條地球物理學、資源勘查工程、地質學、地下水科學與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測繪工程、地質工程等專業因工作環境要求,建議女生慎重填報。
第十九條學校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考生慎重填報,外語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
第二十條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如遇網絡傳輸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遺留問題,學校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協商解決,錄取結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公布。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的規定,學費標準為文科類4600元/生·年,理科類49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為5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若物價管理部門調整收費標準,學校將按照新規定執行,專業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相關規定分類。
第二十三條學校為符合相關規定并達到畢業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對符合《防災科技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的本科學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立了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特困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學生資助保障體系。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建議其入校前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證明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校后通過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向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五條招生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區學院街465號
郵編:065201
電子郵件:fzzsb@cidp.edu.cn
咨詢電話:010-61596244
學校網址:http://www.cidp.edu.cn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學校招生辦公室不預測錄取分數線,招生宣傳與咨詢人員的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于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于正式承諾。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凡與本章程不同之處,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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