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經濟管理職業(yè)學院招生章程
2019-06-08 06:44:07陽光高考
2019年北京經濟管理職業(yè)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條 辦學性質
辦學性質:市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
第二條 辦學層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三條 考試
(一)報考我校考生需參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轄市)高等教育考試主管機構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二)在京招生的國際商務(航空服務)專業(yè)屬于提前批次報考專業(yè),除要求考生參加規(guī)定的文化課考試外,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
面試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7月8日至7月11日;
報名網址:http://zs.biem.edu.cn;
面試時間:2019年7月13日9:00至12:00;
報名確認及面試地點:北京市朝陽區(qū)花家地街12號(望京校區(qū))。
第四條 咨詢開放日
7月13日8:30至16:00為我校面向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考生的咨詢開放日。
第五條 錄取
(一)錄取原則:我校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依照省級教育考試院所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及投檔原則,相應遵循“順序志愿投檔”或“平行志愿投檔”方式進行錄取。根據“順序志愿投檔”時,按志愿優(yōu)先分專業(yè),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對最低錄取控制線上的專業(yè),當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能滿足該專業(yè)招生計劃時,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不得低于本省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對于經調劑或重新征集志愿錄取后線上人數仍不足,且無法滿足開班要求的專業(yè),我校將與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xié)商降分錄取或不開班,直至停招,已預錄考生轉至我校其他專業(yè)或由本地高校招生辦公室調劑至其他院校錄取。采取“平行志愿投檔”時,按實際投檔情況進行錄取,經首輪投檔后仍未滿足招生計劃,則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檔,直到滿足專業(yè)招生計劃為止。
(二)錄取條件:工藝美術品設計(非遺傳承訂單班)為藝術類專業(yè),需要取得本省(市)美術統(tǒng)考專科合格證書。除國際商務(航空服務)專業(yè)外,其他普通類專業(yè)無特殊要求。錄取國際商務(航空服務)專業(yè)要求:
1.遵紀守法,熱愛祖國,有志于從事空中乘務及相關服務行業(yè),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女生身高163-175 cm,男生身高173-4625px;
3.五官端正,身體無明顯疤痕;體形勻稱,步態(tài)自如,動作協(xié)調;
4.眼球大小適中,對稱,目光有神,無色盲,無色弱,矯正視力不低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