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4 15:25:30陽光高考
第五章 收費、退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收費標準
1. 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按教育成本收費。住宿費 600--1000 元/學年。
2. 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包括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采用“先預收后結算”的辦法,每學年按學生實際所修學分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3. 住宿費:嚴格按照東營市物價局審定的標準執行。學生報到后,根據實際住宿條件按標準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學生繳納學費、住宿費后,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 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獎助資助
第二十五條 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學生表現,每學年進行國家獎學金、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及發放工作,獲獎學生的比例約為在校生的 15%,獎勵金額每學年分別為 8000 元、6000 元、5000 元、5000 元、3000 元。
第二十六條 學校采取多種措施幫助學生完成學業。設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鼓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勞動獲得報酬。對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的學生,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與規定幫助其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學年最高可貸 8000 元。
第七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招生工作規定的學生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對以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0546-7396191,7396881;
咨詢電話:0546-7396601 傳真:0546-7396011;
招生辦公室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北二路271號;
郵編:257061
學校網站:http://www.slcupc.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站:http://zs.slc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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