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18-04-04 09:50:29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網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1號)要求,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校2018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選拔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進一步提高我校招收農村學生的比例,讓更多的農村學生有機會進入我校學習深造。
一、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申請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
二、招生專業和計劃
專業名稱 | 考生科類 | 招生計劃 |
工科試驗班類(航空航天類) | 理科 | 40 |
(浙江高考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工科試驗班類(信息類) | 理科 | 10 |
(浙江高考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理科試驗班類 | 理科 | 20 |
(浙江高考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社會科學試驗班 | 文科 | 10 |
(浙江高考選考科目不限) |
注:(1)考生報名時只可選報其中一個專業。(2)各專業招生計劃均為上限,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2018年3月27日起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注冊報名,考生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如實填寫有關報名信息。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限報三所高校。
2.考生在報名時須撰寫1000字以內的個人陳述,主要內容可包括成長經歷、個性特長、取得成績和發展規劃等。個人陳述不需要手寫。
3.考生必須由所在中學推薦報考,考生在報名平臺的推薦人信息里,選擇添加推薦中學,并填寫有關信息,報名平臺自動發送短信和郵件給推薦中學聯系人,由推薦中學填寫推薦意見,下載并打印推薦表后,由所在中學校長親筆簽名,加蓋公章,并由推薦中學上傳到報名系統。
4.考生須提供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頁及考生本人頁),拍照或掃描后上傳至報名系統。
5.考生的報名申請表須打印、簽字、蓋章后上傳到報名系統,申請表版本號必須與報名系統內的申請表版本號一致。
6.考生上傳到報名系統的所有材料必須清晰可辨,否則視為報名無效。
7.網上報名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10日24:00,報名結束后不需要寄送紙質報名材料。
四、選拔程序
1.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組織。我校組織學科專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審核通過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查考生高中階段學科水平和綜合素質,擇優確定參加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考核資格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將于2018年5月30日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考生也可于2018年6月1日以后在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2.考核:
考核時間:2018年6月16—17日
考核形式:遠程考核(請考生及家長在此期間注意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3.資格評定:根據考生的考核結果,由專家組評定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候選名單和相應的錄取優惠政策,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高校專項計劃資格人數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
4.結果公示: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入選考生名單將于2018年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五、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考生, 在高考錄取中給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當地最終模擬投檔線下降40分(江蘇30分)以內錄取的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以上錄取的優惠政策。
六、錄取辦法
1.入選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2.我校在高考錄取期間,將嚴格根據入選資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最終模擬投檔線進行錄取。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
七、監督機制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我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堅持做到程序規范、辦法公開、結果公示;
2.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過程中,我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3.學校加強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監督制約,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
4.學校加強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信息公開工作,高校專項計劃的初審名單、資格名單和錄取名單嚴格按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后再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備案。
5.學生本人及推薦中學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6.我校從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從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和輔導,請廣大考生不要輕信某些公司或機構的虛假宣傳。
八、聯系方式
1.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知行樓南樓302室
郵編:100083
咨詢電話:18801290972、18210883447、13521147923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yc.buaa.edu.cn/zsweb
2.監督電話:010-82338830
3.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技術服務熱線:010-82199588
九、附則
本招生簡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招生專業說明
2018年我校繼續實施大類招生與培養,招生專業大類涵蓋學院、專業如下:
招生專業 | 學院 | 專業方向 |
工科試驗班類 (航空航天類)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納米材料與技術 |
自動化科學與電氣工程學院 | 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 |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國家試點學院) | 飛行器動力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 | |
航空科學與工程學院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飛行器環境與生命保障工程、工程力學 | |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學院 | 機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機器人工程、工業設計 | |
生物與醫學工程學院 | 生物醫學工程 | |
交通科學與工程學院 | 車輛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交通運輸、飛行器適航技術、土木工程 | |
可靠性與系統工程學院 | 飛行器質量與可靠性、安全工程 | |
宇航學院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航天工程)、飛行器動力工程(航天工程)、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航天工程)、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 | |
飛行學院 | 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工程 | |
儀器科學與光電工程學院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遙感科學與技術 | |
工科試驗班類 (信息類)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磁場與無線技術、交通運輸(民航信息工程) |
計算機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軟件學院 | 軟件工程 | |
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 信息對抗技術、信息安全 | |
理科試驗班類 | 數學與系統科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 |
物理科學與核能工程學院 | 應用物理學、核物理 | |
化學學院 | 化學、應用化學、分子科學與材料、化學生物學 | |
空間與環境學院 | 空間科學與技術、環境工程 | |
經濟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業工程、金融學(金融工程)、經濟統計學、能源經濟、會計學、工商管理 | |
社會科學試驗班 |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 經濟學、行政管理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翻譯、德語 | |
法學院 | 法學 | |
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 | 知行文科試驗班 |
各學院詳細介紹請見http://zsjyc.buaa.edu.cn/ZSWeb/Buaa/Enroll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