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2017年省外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出爐(2)
2016-12-22 11:39:09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
三、文化考試
考生按所在省份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及其它有關規定參加高考報名及全國(省)統一文化考試。
四、志愿填報
獲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所在省專業統考成績須合格),符合填報志愿基本條件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
五、錄取原則
1、合格分數線確定辦法:
專業分數線按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文化分數線執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錄取分數線;
2、錄取辦法:
(1)音樂類專業:對報考我校,文化成績達各省音樂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2)美術類專業:對報考我校,文化成績達各省美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直接相加后的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六、學費標準:2016年為6800元/生·年。
七、聯系方式
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
美術類聯系人:謝老師、錢老師 聯系電話:0514—87972226 87971618
音樂類聯系人:韓老師、錢老師 聯系電話:0514—87993664 87971618
八、如果國家或江蘇省相關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