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2)
2013-05-13 18:28:43河南科技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河南科技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校招生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河南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開展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河南科技學院紀委、監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及各省(區、市)生源狀況制訂年度招生計劃,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第十五條根據河南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學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方案,并及時將招生來源計劃報送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備案,并由其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2013年,河南科技學院面向包括河南在內的全國18個省(區、市)招生,本科計劃招生4975人,專科計劃招生1800人。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省(區、市)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八條普通類錄取規則
嚴格按照河南省及其它投放計劃省份的高招政策錄取(具體以生源省下發招生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藝術類錄取規則
1.美術類專業: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旅游工藝品設計方向)、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
(1)河南省考生使用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統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百分制成績0.4和專業統考百分制成績0.6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分,并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
綜合分=
÷文化課滿分
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4+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100×0.6
(2)安徽、山東、江西、山西、江蘇、甘肅六省(區)均使用專業校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百分制成績0.4和專業校考百分制成績0.6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分,并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
綜合分=
÷文化課滿分
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4+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滿分×100×0.6
2.音樂類專業:音樂學。
使用生源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統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百分制成績0.4和專業統考百分制成績0.6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分,并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
綜合分=
÷文化課滿分
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4+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100×0.6
3.書法類專業:美術學(書法方向)。
使用生源省書法類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統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百分制成績0.4和專業統考百分制成績0.6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分,并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
綜合分=
÷文化課滿分
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4+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100×0.6
4.服裝模特類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
河南省使用服裝模特類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統考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
第二十條體育類錄取規則
使用生源省體育類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且專業統考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
第二十一條對口類錄取規則
以統考成績為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專業錄取原則。
第二十二條保送生錄取辦法
按照國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河南科技學院2013年保送生選拔錄取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
第二十三條我校英語、商務英語、英語(翻譯方向)3個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它專業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二十四條凡因政審問題、往年被我校錄取而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者,學校可予以退檔。除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我校各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條原則上同意各省(區、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降分投檔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七條各省、各批次錄取結束后,我校將通過招生信息網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供考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