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師范學院文理學院招生簡章
2009-07-03 12:56:30湖北師范學院文理學院
一、校名全稱:湖北師范學院文理學院主管部門:湖北省教育廳
院校國家代碼:13256法人代表:陳伯山
二、學院地址:湖北省黃石市團城山開發區桂林南路
郵政編碼:435003
三、辦學類型:湖北師范學院按教育部要求設置的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四年制本科及三年制專科
四、招生計劃:
面向天津、河北、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云南、陜西、貴州等16個省(市、自治區)招生1750人,其中本科870人,專科880人。
五、錄取規則:
1、我院招生工作由湖北師范學院領導和監督。學院成立由校本部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文理學院領導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2、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其他所有專業不對考生的外語語種作限制。
3、我院不設學校志愿級差及專業志愿級差,所有專業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男生與女生一視同仁。
4、按照考生報考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5、進檔考生的專業依考生的志愿安排,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錄取到第一志愿專業。
6、我院美術類專業文理兼收,文化成績計分方式以所在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為主。我院2009年不單獨組織美術類專業考試,湖北省考生使用該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成績;江西省考生使用該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湖南省考生使用該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山東省考生認可湖北師范學院及其他所有本科院校同類專業合格成績(證)。錄取規則為專業和文化雙過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排序錄取。
7、我院體育類專業文理兼收,錄取規則為按(文化成績×50%+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75%)排序錄取。
8、凡報考我院的考生,應準確填寫錄取期間聯系電話,并請務必保持電話暢通,以免影響考生錄取。
10、新生入學三個月內,要對新生相關信息進行復查,凡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我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文憑與學位:
學生修滿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學分,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者,由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湖北師范學院文理學院畢業證書,凡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以湖北師范學院文理學院名稱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七、收費標準:
我院新生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不另外增加收費。具體的收費標準見隨錄取通知書寄發的《湖北師范學院文理學院2009年新生入學須知》。
八、學生獎勵與資助:
我院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1000—3000元/人)等(后兩類的評選對象為經濟困難學生);學院還設有新生獎學金(1000元/人)、優秀學生獎學金(500-2000元/人)、中保人壽助學獎學金(500元/人)、考研與資教獎勵、臨時伙食補貼、寒衣補助、勤工助學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我院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按國家有關政策,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九、聯系方式:
電話:0714-3955417,3643102,6589283,18971754006
傳真:0714-6589732
網址:http://www.wlxy.hbnu.edu.cn(湖北師范學院文理學院)
E-Mail:hbnuwlxy@tom.com